1、没儿子宅基地归哪个
没儿子的状况下,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爸爸作为村民享有些是宅基地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在爸爸过世后,宅基地并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1.依据“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假如爸爸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子且拥有合法产权,那样这类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2.在没儿子的状况下,爸爸的房子遗产或许会由其女儿、配偶或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子后,有权向村集体申请继续用该宅基地。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继承人对宅基地的用法权是基于其对房子的继承权而获得的,而非直接继承宅基地本身。
2、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属
宅基地翻盖后的产权归属问题,重点在于翻盖后的房子是不是进行了合法的登记手续。
1.依据有关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子产权是按法律登记的权利主体为所有权人的。因此,假如宅基地上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并办理了有关的登记手续,那样翻盖后的房子产权将归登记的所有权人所有。
2.在具体操作中,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用证。
3.假如因依法出售地上建筑物等缘由致使土地用权转移的,也应在合同生效后肯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翻盖后的宅基地及房子产权归属就能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
3、宅基地用权变更登记
宅基地用权变更登记是确保宅基地用权合法转移的要紧法律程序。
1.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建造住宅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用权登记。
2.当宅基地用权因各种缘由发生转移时,如依法出售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原宅基地用人应准时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一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宅基地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通过变更登记手续,也能使宅基地用权的归属状况愈加明确明确,便于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因此,在进行宅基地用权转移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