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程序并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一般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同样可以倡导赔偿金。这是劳动法与有关司法讲解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一)》第四十七条“打造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公告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违法且在起诉前(包含申请仲裁前)未补正的,劳动者可以倡导赔偿金。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