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和被辞退有什么区别是主体不同、经济补偿不同、程序需要不同、辞职证明和对将来求职的影响不同、个人心态和职业进步不同。主动离职和被单位辞退是两种不一样的辞职方法,它们在法律后果、经济补偿、个人职业进步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主体不同
主动离职:离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是行为的主体,完全出于个人意愿。
被单位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行为的主体,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是被动的一方。
2、经济补偿不同
主动离职:通常情况下,职员主动离职是没经济补偿的。但假如离职是由于公司存在未准时支付薪资、未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致使劳动者被迫离职,职员可以需要经济补偿。
被单位辞退:若是由于职员紧急违反公司规章规范等缘由,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假如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职员,无过失性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若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根据上述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程序需要不同
主动离职: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假如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3天公告用人单位。公告期满后,即便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办理辞职手续,结束劳动关系。
被单位辞退:对于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因劳动者存在紧急违纪等过失性缘由辞退,单位虽然一般不需要提前公告,但也需根据公司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譬如提供有关证据等。
4、辞职证明和对将来求职的影响
主动离职:辞职证明一般会注明“因个人缘由辞职”或“职员主动提出离职”,这对将来求职的影响较小,可以体现职员的职业规划意识。
被单位辞退:辞职证明或许会注明“公司解雇”或“非职员个人缘由辞职”,这或许会对将来求职产生肯定影响,特别是因绩效不佳或不胜任工作被辞退的状况。
5、个人心态和职业进步
主动离职:职员拥有更强的掌控感,降低失落感,能够帮助维持职场信心和积极性。
被单位辞退:或许会对职员的自信心和心态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因绩效问题或管理层决策缘由被辞退时,职员或许会感到受挫。
依据人社部数据,2024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占比达41.3%。劳动者应依据实质状况选择最佳解约方法,必要时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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