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责任保险依据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条约,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员工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区域) 因工作缘由致使伤残或死亡,根据中国法律(不包含港澳台区域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成本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赞同支付的其它必要的、适当的成本(以下简称“法律成本”),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2、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般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地址、工作缘由。还包含患职业病的,及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有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是工伤保险赔偿范围。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三个: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以参照工伤处置。
从保障范围来看,二者都是对职工在工作期间、工作地址和工作缘由发生的事故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存在大多数重合的部分。同一块事故,或许会即构成工伤,又符合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获得工伤及雇主责任保险双重赔付。也就是保障范围存在重复。但二者还存在很多不同。
、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不具备强制性,是不是参与取决于用人单位自己意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投保具备强制性,不为职员办理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
2、受益人不同(赔偿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当用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由保险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工伤保险的受益人是职员及其近亲属,在职员因为工作缘由或其他规定的特殊状况受伤时,由社保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别费等成本。
3、赔偿范围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主如果依据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条约中的约定进行赔付,上限低于约定的赔偿限额;工伤保险根据当地平均薪资水平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雇主责任保险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会通过特别约定的方法,故意降低保险责任范围,比如会约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事故伤害的,不是雇主责任保险合同范围。与伤残赔偿比率,雇主责任保险的伤残赔偿比率是通过附加伤残比率调整条约进行约定:伤残比率十级为保险金额的5%,九级为10%,八级为20%等来缩小保险赔偿比率,且赔偿项目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只有伤残补偿金及部分医疗费,有些也会投保一些固定的误工费等。但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有关法规直接规定,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医疗成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护理成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薪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假如发生工亡事故,工伤保险可以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还有其他如劳动能力鉴别费、残疾器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