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投诉指南
1、商品水平责任
商品水平责任是产品经济进步的势必产物。产品从生产、分配、交换到消费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带来了产品经济的兴盛和社会的进步。伴随以现代工业和现代科技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经济高度进步,也产生了对买家不利的若干原因。第一是商品日益复杂,买家很难凭着我们的常识和经验对产品的水平和性能有全方位知道。第二,现代产品一般都附以精美包装,没办法当场打开。买家只能依据广告宣传或包装上的说明,而不见产品本身来选择产品,对买家选择产品的自由,构成了一种限制。第三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使买家防不胜防。第四是现代工业生产分工精细,合作生产范围大,销售层次、范围、环节多,商品水平出现问题对买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损害时,总是通过买家个人力量,没办法弄清具体责任者,更很难索赔。因此,要对买家利益予以保护,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进步,国家拟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商品水平责任,给商品的用户和买家以合法的权利。
商品水平责任包含商品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中国商品水平法》中的商品责任是指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或销售有缺点的商品给购买者用户或其他有关的人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商品责任只不过民事责任的一种。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风险后果紧急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违法行为,构不成犯罪的,由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通常情况下,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同时,不免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商品水平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商品水平责任。
2、买家投诉和举报的受理部门
现在,国内受理商品水平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水平技术监督部门、买家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商品水平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水平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范围中,凡属商品水平责任问题,均由国家水平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水平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帮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商品、冒牌商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水平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产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水平技术监督部门帮助的,水平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帮助。但凡水平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水平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帮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帮助。同一问题,不能重复处置。买家协会是保护买家利益的社团组织,涉及的面比较广,并挂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相应很容易,所以买家在购买产品发现问题后,可以找买家协会。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直接制约下属企业。向它投诉水平问题,容易得到解决。对不容易解决的产品水平问题,买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买家解决商品水平纠纷的渠道
1、协商:买家发现商品水平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买家第一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调解:包含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品水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
法院调解是以诉讼渠道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
用调解解决商品水平纠纷的范围和程序,一般没严格的规定,但调解需要遵循合法和自愿原则。调解协议不可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可以损害公共利益和别人利益,调解不可以强加于人,调解人不可以强迫当事人同意调解或需要达成共识。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要签订协议,但协议不拥有强制实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也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实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规范。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而且具备强制性,表目前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备法律效力,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这也是仲裁和调解有什么区别所在。
仲裁是一种第三方的公正活动,进行仲裁的第三方是仲裁组织,承担仲裁任务的是仲裁庭或独任仲裁员。仲裁程序包含申请、答辩、庭审、调查取证等。
国内《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规范,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可以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仲裁裁决结果让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消或不予实行的,当事人可就该纠纷依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内的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经济纠纷发生后,是不是选择仲裁与选择什么仲裁委员会仲裁都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5、诉讼:当商品水平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商品水平民事争议的最后渠道。诉讼由起诉、审判、实行三个基本阶段构成,依据诉讼所要解决问题性质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商品水平纠纷是民事纠纷,使用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起诉和受理。提起诉讼的人称原告。原告起诉须拥有四个条件:一是原告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是有明确被告,即原告觉得侵犯其权益的人或组织。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是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特殊状况下也可口头起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依法进行审理,对符合条件的,决定立案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审判。案件决定受理后,开庭前人民法院要做好筹备工作,包含发送起诉书副本,审阅诉讼材料、调查采集证据,更换或追加当事人等,筹备就绪,公告开庭。
开庭审理经以下步聚:一是筹备开庭,二是法庭调查,三是法庭辩论,四是法庭调解,五是合议庭评议,六是宣判。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所做的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3)实行。假如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了判决内容,就不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了。假如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就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4、买家投诉时应注意的几个要素
1、投诉要准时:买家因购买、用产品或同意服务,其权益遭到损害时,应准时向所在地的受理商品水平问题部门投诉。准时投诉有益于正确判断产品损毁程度与正常磨损有什么区别,可以比较准确地说明状况,尤其是有关服务水平等问题特别要紧。
2、要实事求是:买家权益遭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商品水平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状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3、需要和建议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商品水平法》、《买家权益保护法》、《部分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买家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用法律武器,依法需要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飞速解决问题。
4、材料要完备: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同意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同意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字、地址、邮码、单位名字、联系人名字;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产品名字、型号、规格、数目、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水平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名字(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
5、证据要确凿:
(1)提供有关商品导致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商品导致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大夫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成本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2)提供损害是由商品或服务缺点导致的证据。
6、投诉材料要书写了解,文字工整,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所提需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