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升企业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增资认缴是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由企业的股东对新增加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的行为。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是不是享有优先认缴权?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根据其出资比率优先认缴,对于其他股东不可以出资认缴的部分,有能力认缴出资的股东较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享有优先认缴的权利。只有在原股东均不可以认缴出资的状况下,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才能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新股优先认购权仅确保原股东有机会维持我们的出资比率不被新增出资稀释,但不可以排斥新投资者的投资,原股东对其他股东舍弃认缴的部分不享有优先认缴权。
律师补充:
公司资本事实上需要伴随公司经营活动的进步变化而发生变化。特别是公司进步前景看好,资本的需要量势必加强,这个时候就需要调整。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但具体的还是要按企业的章程来进行处置。如公司章程没特殊约定,应当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赞同,才能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根据实缴的出资比率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根据实缴的出资比率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根据出资比率分取红利或者不根据出资比率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根据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实行。
股份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根据本法设立股份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