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前转移财产导致法院没办法实行,构成拒执罪。
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紧急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上述规定处罚。拒不实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成本、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暴力抗拒人民法院实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行职员的,是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国家机关员工收纳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推行本罪行为,同时又构成纳贿罪、滥用职权罪的,从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