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要提前多长时间公告职员
裁员时,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公告职员。
1.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劳动者无过错,但因不可以胜任目前工作而被裁员的状况。在此情境下,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换言之,假如职员没过错,但没办法胜任目前职位,公司需提前三十天书面公告职员,或在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若劳动者存在过错,如紧急违反公司规章规范等,则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公告,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裁员公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裁员公告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当出现特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类情形包含: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职位后仍不可以胜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其他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