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死亡欠款还能拿得到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还有机会要回欠款,债权人可以向以下职员或机构倡导欠款:
1.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成为最重要的责任主体。
依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这意味着,假如债务人留有遗产,并且这类遗产足以覆盖债务,那样债权人就有权从遗产中获得赔偿。
2.假如债务人没遗产,但债务有保障人,那样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倡导债权。保证人在法律上承担着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因此,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起还款的责任。
3.若该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那样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应承担起还款的责任。这是由于,在夫妻一同债务中,夫妻双方都承担着还款的义务,即便其中一方过世,另一方仍需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4.假如以上情形均没有,那样债权债务关系将消灭,债权人不需要再还款,同时也就没办法再要回欠款。
2、债权人死亡欠款是不是需要偿还
当债权人死亡后,欠款仍然需要偿还。这是由于,债务关系是基于法律合同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与债权人的生死无关。因此,即便债权人过世,债务人也仍需履行还款义务。
1.需要借款人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依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质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假如遗产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那样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超出部分,但这并不是法律强制需要。
3.假如继承人选择舍弃继承,那样他们就能不负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3、债务遗产处置的有关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处置债务人遗产以偿还债务时,需要遵循以下有关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应当为缺少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进一步明确:
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的责任范围,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质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越遗产实质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舍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还规定了遗赠和实行遗赠时不能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原则。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越法定继承遗产实质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率以所得遗产清偿的有关规定。
以上法律规定为处置债务人遗产以偿还债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日常,大家应知道这类法律规定,以便在遇见有关问题时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