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计算上限为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 的四倍: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应适用当时的司法讲解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最多支持年利率24%。
另外前期利息计入本金本皇之和不可以超越以刚开始借款本金与以刚开始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成本总计不可以超越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四倍。
因此,假如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越了上述的有关规定,超出部分可以不还。
引使用方法条
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讲解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