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考试知识点提示]
债务重组的概念和重组方法。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初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商品不含税价格为万,增值税率为17%,根据合同规定,乙企业应1近日偿还货款。因为乙企业发生紧急财务困难,没办法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过双方协议于7月1日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
正保公司赞同乙公司用现金偿还840万元,以公允价值为1500万的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偿债务,请问是不是是债务重组。
假如正保公司之前对该项应收债权计提了340万坏账筹备,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以1000万现金偿还债务,公允价值为800万的固定资产偿还剩余款项,请问正保公司应该确定的债务重组损失为多少?
[例题答案]
不是债务重组,债权人没作出实质性的让步。
正保公司应该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2340-340-1000-800=200
[例题总结与延伸]
债务重组新准则中规定的一个要紧的变化就是强调债权人做出让步:做出让步的方法包含:减免本金或者利息、减少利率等。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债务重组都要遵循这个让步的基本条件。而旧准则中则是强调一个非货币性资产清场债务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便债权人没做出让步,只须是债务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的,那样就能认定为债务重组。
其实对于非货币性资产来讲,因为存在变现能力弱的缺点,债权人同意同等价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其实已经承受了流动性风险,可以觉得已经做出了让步。但在会计认定上,是不考虑这个流动性风险的,大家假定市场是有效的,公允价值的存在代表了非货币性资产可以随时以公允价值变现,那样也没有所谓的流动性风险。其实会计的这个认定和实质是有差距的。即便是真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的非货币性资产都是有流动性风险的。
正是出于如此的考虑,新准则更强调债权人做出实质性的让步,而所谓单纯以非货币性资产来作为主要判断条件的方法已经不适用了。
[要点理解与总结]
1、债务重组的概念: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状况下,债权人根据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订做出让步的事情。这里强调的是一个实质的让步,包含本金的减免或者是利息的减免,减少债务人的利息率等等。这个和旧准则的规定是有出入的:旧准则一个主要的判断条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来清偿债务的问题,没实质上涉及到债权人让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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