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多少条
不签劳动合同,公司这一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1.它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都能持有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因此,假如公司不给劳动合同,不只侵害了劳动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
2.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其进行干涉并查处,劳动者还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倡导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不签劳动合同能否双倍赔偿
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状况,假如持续时间超越一年,劳动者确实有权申请双倍赔偿。
1.《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薪资。”
这意味着,在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但未满一年的时间内,假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样劳动者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薪资作为赔偿。
2.一旦用工时间超越一年,虽然劳动者仍然享有被视为已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此时用人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已经由支付双倍薪资转变为履行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因此不再需要支付双倍薪资。
3、未签劳动合同超越一年如何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你,假如未签劳动合同的状况已经持续超越一年,劳动者应当知道我们的法律权益并采取相应手段。
1.依据《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的规定,此时劳动者已经被视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尽管没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且遭到法律的保护。
2.劳动者有权需要用人单位立即与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愈加明确的保障。
3.假如用人单位拒绝补订或采取其他不当行为,劳动者可以采集有关证据(如薪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当维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权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