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失踪多长时间可以销户
人口失踪后,并不是立即可以注销户口。
1.通常来讲,公民失踪超越肯定年限才能进行户口注销。这里的“肯定年限”是指,在公民被宣告失踪后,经过法定程序,方可注销其户口。具体来讲,失踪的认定是由人民法院进行,法按期限是两年。
2.即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需向社会通知3个月探寻失踪人,若仍未找到,则以判决方法宣告失踪。
此时,凭失踪判决书,到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申请注销失踪人户籍信息。
2、失踪职员怎么样注销户口
失踪职员户口注销登记的程序相对明确:
一旦公民因失踪而让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申报义务人(一般是失踪职员的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3、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这里的“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其他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失踪事实的客观存在,防止误判。
2.需要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含失踪公民的配偶、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成年兄弟姐妹与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宣告失踪的公正性。
3.需要使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察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