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省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吗
跨省户口迁移确实需要的手续和证件为筹备身份证户口本与不同事情对应的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1.迁户口的个体需要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随后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在这一过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包含:
(1)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这是基础的身份证明文件。
(2)还需要筹备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这是表达迁移意愿的正式文件。
(3)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也是必需的,但打印年限可能因地方需要而异。
(4)房地产证明单(由房管局打印)和学历证书也是要紧的证明材料。假如拥有房地产证,自然也需要提供。
(5)对于档案存放状况,需要档案机构开具档案存档证明。
(6)还需要筹备申请迁入公安机关迁户联系函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证明。
(7)假如迁移涉及孩子,那样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2、户口迁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示户口迁移的法律依据为: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时,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2.对于由农村迁往城市的公民,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才能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对于迁往边防区域的公民,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这类规定为户口迁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户口迁移由什么机关主管
户口迁移工作主要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1.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2.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则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3.对于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帮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4.对于分散居住的户口,则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5.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也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帮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6.对于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帮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7.合作社以外的户口,则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