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职员离职需要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职员离职是需要补偿的,依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个月后仍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薪资。
1.假如职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下离职,且满足上述条件,是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薪资的补偿的。
2.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也需自应当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因此,没签劳动合同职员离职是不是需要补偿,取决于用人单位是不是存在违法行为与职员是不是符合获得补偿的条件。
3.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案件范围有限,只有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打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才是其受案范围。
4.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应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仍没办法解决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未签劳动合同可需要什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薪资的补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支付双倍薪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3.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1日,也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4.虽然《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并未直接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在特定情形下,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在未签劳动合同的状况下,职员应知道自己权益,依法维权。
辞职时是不是需要签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你,辞职时是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个误解,由于劳动合同是在用工之前或用工时签订的,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辞职时,职员与公司之间已经解除去劳动关系,此时不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
2.辞职时职员可能需要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明确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及后续事宜的处置,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这取决于企业的具体规定和辞职手续的需要。
3.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辞职时,职员应与公司进行交流,知道企业的辞职手续需要,并依据实质状况选择是不是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4.假如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且没续签,职员可以自动辞职;若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辞职,职员则可能需要根据企业的规定办理辞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