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地承包期满补偿吗
林地承包期满一般不直接补偿,通常来讲,林地承包期满并不直接等同于获得补偿,补偿一般与林地的征收、征用等特定情形有关联。
1.在林地承包期内,若因公共利益需要或其他法定缘由致使林地被征收或征用,承包户或所有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当承包期满且未发生征收、征用等情形时,一般没有法定的补偿义务,假如双方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承包期满后的补偿事宜,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实行。
2、林地补偿费归属及分配
林地被征收时,补偿费的归属及分配是一个重点问题。
1.司法实践中,对于林地补偿费的分配,若村集体有合法有效的分配策略,则应根据该策略进行分配。
此策略需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确保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性。
2.若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进行统一安置,则林地补偿费除依法归集体经济的部分外,应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具体分配比率可能因区域和政策而异,如贵州规定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不能低于80%。
3.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推行条例》及有关司法讲解,林地承包户或承包人在林地被征收时,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3、林地补偿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快车提醒你,林地补偿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为林地承包户或所有权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1.《中国土地管理法推行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和用原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