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能否分包
建筑工程能分包,具体而言,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全部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这一行为需满足几个重点条件:
1.分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这是确保工程水平和安全的基本需要;
2.分包行为需征得发包人的赞同,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双方的权益;
3.主体结构施工不能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则可以分包,且工程不能全部分包,也不能第三进行分包,以预防工程被过度肢解,影响整体施工水平和进度。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需要经建设单位认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需要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劳务分包纠纷可否立案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在符合肯定条件下,法院可以立案。具体来讲:
1.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后,会依法进行审察,假如诉状中主要证据齐备,且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公告当事人。
2.假如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拥有,法院会准时公告其限时补充证据,并将补证状况记录在案。
3.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法院会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法律快车提醒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也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些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需要受理。
2.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公告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这一规定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立案提供了法律依据。
3、什么工程可专业分包
在建筑工程范围,什么工程可以专业分包是一个要紧的问题。
1.依据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是不可分包的,这是确保工程整体水平和安全的重点。
2.对于其他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在符合肯定条件下是可以将它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具体而言,这类条件包含:
分包单位需要拥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分包行为需经建设单位认同(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根据各自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建筑法》第二十九条也第三强调了这类规定,明确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拥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与禁止分包单位将它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是一个复杂而要紧的问题,需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日常,大家应该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以便在遇见有关问题时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