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正当角逐行为具备什么特征
不正当角逐行为的特征有违法性,具备风险性,还有欺骗性。
1.不正当角逐行为的主体特定,即经营者。这里的经营者指的是从事产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不正当角逐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只须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就会被认定。
3.不正当角逐行为具备破坏性,其侵害的客体广泛。不只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不正当角逐行为侵害的客体
不正当角逐行为侵害的客体主要包含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对于其他经营者而言,不正当角逐行为总是通过不真实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方法,损害其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进而削弱其市场竞争优势。
2.不正当角逐行为也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公平角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不正当角逐行为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得角逐优势,破坏了市场的公平角逐环境。
3、不正当角逐行为有什么违法性
法律快车提示不正当角逐行为的违法性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不正当角逐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角逐法》的有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各种不正当角逐行为的具体情形等。
2.不正当角逐行为也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这类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维护市场角逐秩序的要紧保障。
3.不正当角逐行为还可能触犯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商标法》等。这类法律对于保护常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具备要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