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被扣薪资如何解决
用期内离职被扣薪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维权:
1.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方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2、试用期内离职是不是要开辞职证明
试用期内离职,劳动者有权需要用人单位开具辞职证明。
1.辞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对于劳动者来讲具备要紧有哪些用途。
2.辞职证明不只证明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还可以作为劳动者后续求职、办理社保等事务的凭证。
3.假如用人单位拒绝为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开具辞职证明,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因此,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完全有权需要用人单位开具辞职证明。
试用期内辞职证明怎么样办理
试用期内辞职证明的办理步骤相对简单,但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决定离职后,应当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并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进行工作交接。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开具辞职证明的需要。
2.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的辞职证明申请后,应当准时为劳动者开具辞职证明。辞职证明中应当明确记载劳动者的名字、工作职位、入职时间、辞职时间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事实。
3.劳动者在收到辞职证明后,应当仔细核对证明中的信息是不是准确无误,假如发现有误,应当准时与用人单位交流并需要进行更正,劳动者还应当妥善保管辞职证明,以备后续用。
找法网提醒你,假如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开具辞职证明或者开具的辞职证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