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应该去什么地方投诉举报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1.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这一举措是基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而设立的。
2.《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3.第九十八条则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因此,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完全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状况,并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不签劳动合同能交社保吗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能交社保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来看,答案是一定的:
1.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下,单位仍然可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2.这是由于是不是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范畴,而缴纳社保则是由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负责。
3.两者各自主管不同,因此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大概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4.这种做法或许会留下一些后遗症,如辞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或许会被新单位(假如转到灵活就业那就是社保的灵活就业管理处)退回。
因此,虽然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但最好还是根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
3、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法律快车提示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都可能带来一系列不利的后果: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1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不再支付二倍薪资。
3.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