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侵权吗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确实是侵权行为: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要紧协议。
2.依据《中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假如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样这种行为就紧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4.用工单位需要为此付出“违法本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因此,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也会给单位自己带来非必须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单位试用期不签协议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提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同样需要承担肯定的法律后果:
1.虽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实质操作中,有的单位或许会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这种做法并不合法,由于劳动者一旦入职,就与用人单位打造了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不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劳动报酬。
3.假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样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或许会面临支付双倍薪资、承担经济补偿金等法律责任。
4.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无故克扣薪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补签行为是不是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1.通常来讲,只须补签的劳动合同没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样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2.补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此,补签劳动合同可以有效防止单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