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房地产写一方名字是一同财产吗
结婚以后所购置之房子如仅记于一人名下,并不势必是共有财产范畴。
若在夫妻双方婚姻持续期间购得之房产业,当事人无明确书面约定其归属者,则即便该房子登记证书上仅登记一姓方的名,亦应确认其归是夫妻双方共有些财产。
然而,假如该购置行为发生在结婚以后,且系由另一方的爸爸妈妈出资并将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样的情况应当被视为是爸爸妈妈亲独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应当被界定为只是夫妻中的一方所有些个人财产。
2、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贷款买房,离婚了如何处置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同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若在离婚之后,此项贷款应依法视为二人之间的法定一同负债,二人均有义务对此负责并一同履行还贷责任。同时,用以偿债的资产亦应该涵盖夫妻一同积累的所有财产,如有余力且没办法全部解决,双方也可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来决定怎么样分担剩余的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一同债务应当一同偿还。一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些,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财产如何分配
结婚以后夫妻共有财产的合理分配方法
依据有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结婚以后所产生的一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一同享有所有权;而对于这类一同财产,夫妇双方应具备同等的处置权限。
值得一提的是,这其中包含了夫妇在婚姻日常获得的薪资收益、奖金收入、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投资收益与常识产权收益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以后购房,仅登记一方名下未必算共有财产。若夫妻双方一同购置,无明确书面约定归属,即便只登记一姓方的名,也应视为共有财产。但如结婚以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该房地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