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男方出的首付也要分吗
鉴于结婚以后购置房子的状况下,即使是由男方支付了全部的首付款,其所有权仍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些财产。当这类房地产面临离婚离别的状况时,依据现行的法律框架,它们事实上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因此,无论是不是存在资金方面的贡献,离婚时理所当然地要进行平均分配。在婚姻持续期间内,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或者得到的财产,都被统一称为“夫妻一同财产”,这类财产由夫妻一同拥有和支配。因此,结婚以后购置的房子一般都将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这样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分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离婚男方出抚养费该拿多少钱
关于在离婚之后,男方应承担的抚养成本的具体数总是是依靠于多个原因的综合考虑,其中最主要的包含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与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等。在一般情况下,假如爸爸妈妈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样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成本就能根据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率进行计算。
然而,假如爸爸妈妈需要同时承担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责任,那样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成本的比率则可以适度地提升,但这个比率不可以超越其每月总收入的50%。对于那些没固定收入来源的爸爸妈妈而言,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成本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根据上述的比率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3、离婚男方出的彩礼钱应该归还吗
在绝大部分状况之下,当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之际,男方所支付的彩礼是不是应当予以退还,这是一个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方位考量和权衡的问题。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时间相对短暂,且男方为给出彩礼而致使经济上的困窘状况,则此状况下大概涉及到彩礼的部分或者全部返还。
然而,倘若夫妇两人已经携手走过了相当漫长的岁月,并且男方所出货的彩礼已经被用作了一同生活的开支,这样的情况一般而言并不需要女方将彩礼款返还给男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以后购置的房地产,无论首付款由哪个承担,均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应按常规分配。因此,结婚以后购房一般被视为夫妻一同财产,处置时一般使用平均分割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