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首要条件下开始有序复工复产。不少居家已久的小伙伴们感到有的心慌,想要在复工前抓紧学习充电一下。不少教育培训机构伴随复工的推进,开始为为企业员工提供提高自己专业素质与能力的有关课程。
“学费分期收获高薪人才”、“分期付款达成梦想”,面对不少培训机构打出的诱惑广告,不少人都会跃跃欲试。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和分期付款,既可以解决培训对象一次投入不足的尴尬,又能通过分摊减轻负担的方法达成其参加培训提高素养的愿望,好像对于买家来讲是很好的选择。可叫人猝不及防的是,看起来各方均可受益的“培训贷”也会让买家踏入消费陷阱。
“培训贷”的具体模式为教育培训机构与买家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由金融贷款平台一次性将贷款的学费支付给教育培训机构,再由买家即贷款申请人向金融贷款平台分期还款,这在现在蓬勃发展的教育培训行业已是较为常见的支付方法。依据最近南方某省消协发布的《买家投诉剖析报告》,“培训贷”引发的消费纠纷已经成为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中的热门问题;同时依据对北京法院近三年教育培训合同 纠纷裁判文书的检索,涉及“培训贷”案件也呈肯定上升趋势。
买家怎么样提高敏锐性、判断力以防止“培训贷”风险,怎么样在风险到来时正确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今天,“京小槌”带你一块儿知道“培训贷”里的那些雷区。
01
小心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及“培训贷”金融平台,是防止风险的第一步
Law
近几年教育培训机构数目呈迅速增长趋势,但鱼龙混杂的培训市场仍存在一些机构无证无照办学的现象。买家想要找到合适我们的培训项目,除去考虑课程类型、课程价格等原因,第一应理智、小心的选择教育培训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行条例》的规定,教育培训机构应该办理办学许可证,根据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另外,教育培训机构还应该在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教育培训。买家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注意查看该机构的资质,综合考虑其注册时间、公司规模,还可以通过裁判文书公开网查看该教育培训机构涉诉状况,多方面知道其教学能力和经营能力。
第二,买家在考虑“培训贷”支付方法时,应选择合法的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或贷款公司。司法实践中,大家发现个别无资质教育培训机构会与无资质小额贷公司联合,通过吸收学员的培训贷款成本的方法拓展非法筹资活动或供应贷款人个人信息进行获利等违法行为。因此,买家假如通过APP或网站申请“培训贷”,贷款前应当在金融监管部门网站查看贷款公司名录,确认其资质。
02
选择“培训贷”付款要量力而行,警惕诱导式推广
Law
小张是一名大三在读学生,为了通过雅考虑试,她报名了一个标价元的英语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销售告诉她,可以办理一个分期付款,如此每一个月仅需支出约1600元,资金重压能减轻不少。然后,销售就指导她扫描二维码、确定、绑定银行卡,全程不到5分钟。销售说每一个月打钱到绑定的银行卡里,分期学费他们就能收到。
小王在某教育培训机构的APP上购买了日语学习课程,进入付款页面时,分期付这一方法被标注上显眼的红色“分期免息”字样,并在付款问题一栏第一条就写明“如你的订单金额较大,建议选择‘分期付’”。于是小王就选择了“分期付”。
小张和小王最后才发现,销售和线上广告宣传的“分期付”实质变成了金融借贷还款。
上述两个案例是容易见到的“培训贷”中发生的情境。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大家发现,某些教育培训机构在销售时存在肯定误导或诱导,强调“分期付款”支付可减轻一次性付全款的重压、“免息”等,弱化“培训贷”的贷款属性及风险,诱导买家用“培训贷”进行付款。在操作环节上,一些培训机构销售的“代客操作”极易使买家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签署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贷协议。
依据国内《买家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买家享有了解其购买、用的产品或者同意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买家享有自主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买家有权自主选择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产品品种或者服务方法,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产品、同意或者不同意任何一项服务。买家在自主选择产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辨别和挑选。
因此买家在购买教育培训服务时,要警惕诱导式的消费,提升法律意识、合赞同识,仔细询问支付方法,不要随便让其他人帮助操作;选择“培训贷”时除去要考虑金融平台资质外,还要理智考虑所要偿还本息的金额、还贷时长、自己还款能力等,要仔细认真阅读合同文本,防止因疏忽大意导致损失。
03
买家与教育培训机构因履约产生纠纷,还要偿还“培训贷”的贷款吗
Law
小何报名了某机构的法语培训机构,申请了“培训贷”支付完了全部培训成本,在4月到6月还能正常上课,到了7、8月基本就约不到课了,有消息说老师的薪资也发不出了,培训机构讲解说只不过调课,结果后来就收到了培训机构破产的公告。小何表示,课程不可以上,她每一个月还在偿还贷款,眼见后两年每月都得还贷,小何决定不再偿还贷款。
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不少类似案例的买家身上。部分买家产生疑问,教育机构破产了自己还需要继续还贷吗?
从法律上来讲,购买教育培训机构课程,申请“培训贷”支付培训费,买家其实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买家与教育培训机构之间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二是买家(贷款申请人)与“培训贷”金融平台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和借款合同关系相互独立。教育机构未能向买家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是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单方违约,买家可以参考约定解除与教育培训机构的合同,与培训机构协商退课退费或通过诉讼需要其退还未消费成本,并承担违约责任。但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培训贷”项下借款合同并不因教育培训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买家仍需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向金融平台还款。假如买家因教育培训机构不履行合同而拒绝继续偿还贷款,可能因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甚至会干扰个人的征信记录。
在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已经“跑路”没办法办理退课退费的状况下,买家还是应当在依约还款的同时,采集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与有关的培训记录、课程进度、剩余课时等证据,准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教育培训机构涉嫌刑事犯罪,还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供稿:北京朝阳法院
编辑:焦晓琼 谢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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