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抗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肯定的事由而拒绝履行我们的义务。国内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有这么几种:一,不*抗辩:
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情况紧急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与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状况时,可暂停履行我们的义务。不*抗辩需要要有确凿的证据,如无确凿的证据,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先履行抗辩: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的需要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三,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没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他们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我们的债务的权利。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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