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关于「怎么样采集电子证据与举证」的方法、程序等,较之过去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质操作的过程中仍然有不少人对具体的操作步骤有很多疑问。比如,怎么样正确地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时该注意什么问题?假如聊天记录不慎删除去如何解决?01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
依据微信证据的形成方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 文字微信记录包含微信好友的文字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与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此类记录是微信中最容易见到也是最多的内容,比如容易见到的“微信借条”、“微信协议”等。
2. 图片微信记录包含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与用的各类微信表情等以图片形式存在的记录。
3. 语音微信记录包含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
4. 视频微信记录包含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5. 互联网链接及转账记录包含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时发送的互联网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不一样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种类主要在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02提交微信有关证据时应该注意什么?
1.提供用终端设施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微信号、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依据微信聊天记录在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可以添加的特征,对双方各自微信推广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有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提供微信图片记录时,一并提供图片记录前后有关的聊天记录。譬如聊天图片前后的文字聊天记录等,与图片记录相结合,从而较为完整地呈现案件有关事实。
5.提供微信语音记录时,微信语音应当尽可能明确、准确,保存好原始记录,内容须客观、 真实、连贯,最好聊天双方对于所谈论的重点争议问题有明确的表态。因为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辨别等特质,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语音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6.提供微信视频记录时,注意对视频进行保存。建议对此类微信记录证据建议采取刻录光盘的方法提取和固定。
7.微信互联网链接记录,应该注意提前保存。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特征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通过微信传输的互联网链接和文件等假如不准时保存会失效。在保存证据时除正常截图聊天内容外,还要保存打开后的文本文件或互联网链接内容。仅保存下载后的文本文件或者互联网链接没办法证实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8.微信转账买卖记录,应该注意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没办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应该注意保留,不要随便删除。发生资金往来时,第一应该注意明确他们身份,第二要明确作用与功效,备注时注明转账作用与功效;第三要保留好记录。除此之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催款短信、借条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