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为大家进行商业运作的载体,产生于设立行为,消亡于解散。公司解散是什么原因也称解散事由,公司解散是什么原因较为复杂,在公司法181条作了规定。公司解散后,即进入清算程序。修改后的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做了具体的规定。1、关于企业的解散问题。公司法181条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作为规定:“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根据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解散特点: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程序;2、解散将来企业的法每人格仍视为存续。公司作为法人,不像人一样,已经死亡就失去了民事主体地位。在公司解散将来,还要经过清算,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最后消灭,所以公司解散将来到注销登记以前这期间,其法人资格视为存续;3、公司解散将来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遭到限制。只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内的活动;4、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5、公司解散是什么原因公司章程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事由发生,使公司没办法存续下去,除此其他缘由不可以引起企业的解散。 公司解散的效力:公司一经解散,便产生以下效力:1、停止所有积极活动。是指不能再拓展新的经营业务,对原来进行的尚未完结的业务,公司仍可视具体状况决定是继续完成还是终止。2、成立清算组,接替公司董事会。除公司合并分立而解散的以外,公司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代替董事会的职务;3、清理债权债务;4、公司解散将来,其法人资格并不消灭,但其行为能力遭到限制,只能拓展清算范围内的活动。企业的法人资格要经过清算或清偿债务程序将来,办理注销登记或合并、分立登记后才能消灭。 根据公司解散是不是出于股东的意志,解散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任意解散又叫自愿解散,是指公司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自动解散公司。缘由1、营业期限届满2、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股东会决议解散。一般是在公司经营情况不好或者没进步前途的状况下作出的。第一由董事会提出建议,拟定解散策略,将提案送交股东会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重2/3以上通过,才能形成解散决议,决议一经作出,公司立即解散;4、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强制解散是指不是因为公司自愿,而是依据政府主管机关的命令或法院判决而解散公司。缘由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2、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依据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营运管理发生紧急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渠道不可以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重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解散企业的判决生效时,公司即应解散;3、因破产而解散。破产是公司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的状况。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经审理假如裁定宣告公司破产,则公司解散。 2、企业的清算问题 企业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企业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处置、处分的行为。公司解散后,除因合并分立事由者外,都要经过清算程序。所讲的清算都是指因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活动。 公司清算的法律特点:1、清算是在公司解散将来进行的。并不是所有些公司解散都要履行清算程序。公司合并分立而致使公司解散的,就无需进行清算。2、清算的直接目的是了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3、清算的内容是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的清理、处分;4、清算是由企业的清算组进行的活动,别的人员的活动不产生清算的效力,清算需要严格根据法定程序进行。 关于清算组的若干规定:1、184条规定,有限责任企业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但公司解散后,假如没在15天以内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从股东中指定有关职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的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公告通知债权人;3、处置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与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置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的法定程序:1、组成清算机构。第184条规定,公司发生合并分立以外的解散事由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职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准时组织清算组织进行清算。2、接管和清理公司财产。清投资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第186条规定,成立之日十日内公告,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通知。债权人接到公告30内未接到公告的自通知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对债权登记。4、了结业务,收取债权和清理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187条第2款公司财产按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由清算组分配给股东。6、清算终止。公司拥有破产缘由,根据188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在经过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后,清算即告终结。依据第189条规定,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通知公司终止。 3、企业的法人资格消灭。 解散将来企业的法每人格仍视为存续。公司作为法人,不向人一样,已经死亡就失去了民事主体地位。在公司解散将来,还要经过清算,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最后消灭,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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