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明确宠物损害责任】目前每个城市区内小区里饲养宠物不少,近些年对于狗伤人、狗咬狗,由于饲养的宠物致使的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专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手段导致别人损害的,应担责;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导致的,可减责。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导致别人损害的,应担责。专家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导致损害的,即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可以免除饲养者的责任,只能减轻。
网友热评:
1.我表示很支持,有时晚上回家看见小区溜狗不栓绳子,主要还有大型犬,好几次遇到吓得我魂飞魄散。
2.这类法律法规会让饲养者更有责任心,但更要紧是也要给动物保护立法,保护这类宠物不收虐待。
3.很受不了那些外出不拴狗绳的那些人,一口一个放心吧,大家家狗不咬人。
4.不过也需要让宠物主大家了解养宠物是有责任的,不可以动不动就不要了,要不然就是出了事逃避责任。
5.期望可以加大宣传让养宠物的人了解并履行,不要等着伤害发生了,那些养宠物的人才了解要承担责任,如此不规范养宠物的现象才能慢慢降低。
6.自己养的狗咬伤其他人就得饲养狗的主人承担责任,这几年太多狗咬伤人的新闻了。
今日学法:
在家里饲养宠物的人愈加多,外出散个步,遇见的行人几乎人手一只狗。伴随城市宠物数目的上升,宠物伤人事件也层出不穷,那样宠物伤人责任如何划分责任?
依据《中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国内对动物导致损害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论是不是有过错,均应付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所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管理人或饲养人才减轻或不承担责任。
大家了解法律赋予了饲养人和管理人更重的义务,以确保别人不因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的不当饲养行为而遭受损害。在此提醒广大宠友,饲养宠物狗应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尽快进行疫苗接种,同时提升自己安全意识,不带宠物狗进入市场、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合,遛狗时候必须要带好牵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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