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是相同?
答: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不同在于,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其夫妻关系能否依法恢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起诉向他们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不应付该请求予以支持。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产,是一并处置还是另案处置?
答:以上情形属追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予合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倡导。但他们当事人赞同对该请求进行答辩处置的,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予准许,对该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由当事人之间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