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质履行,是指违约方依据他们
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违约责任形式。其特点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
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
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首要条件;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
继续履行不依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
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他们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
法院不能径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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