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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之一郑某等人假冒基金公司互联网诈骗案

www.huianyong.com 2025-01-14 刑事辩护

2017年起,郑某伙同周某坤等人搭建“德金国际”“中辉国际”等不真实基金交易网站,仿照合法基金平台,设置了基金商品交易、支付提现、客服投诉等全部功能,但平台事实上不可以进行任何基金投资活动,郑某可以通过后台控制基金指数涨跌操控投资人盈亏。郑某招募很多代理商、业务员,用微信等互联网社交软件以投资基金理财项目为名吸引投资者。业务员冒充基金经理、投资顾问等身份,骗取被害人信赖后,将“德金国际”“中辉国际”等不真实基金交易网站推荐给被害人。上述平台为吸引被害人投资,向被害人发送不真实投资盈利截图打造投资回报丰厚假象,诱骗被害人注册、充值、买卖,最后以收取高额手续费、控制期货类基金指数涨跌等方法骗取被害人投资款。被害人投资款均转入郑某实质控制账户,并没有进行任何真实的基金投资活动。郑某等人以上述方法骗取1.2亿余元。

2018年4月16日,浙江舟山公安机关以郑某、周某坤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浙江舟山检察院审察起诉过程中,通过审察“德金国际”不真实基金交易网站在第四方支付公司开设的支付账户的买卖记录,认定郑某等除借助该不真实基金交易网站外,还借助“中辉国际”“鑫利国际”“拉菲国际”“海蒂国际”等不真实基金交易网站推行诈骗的犯罪事实,追加认定诈骗金额5000余万元,最后认定诈骗金额共计1.2亿余元。2018年9月28日,浙江舟山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郑某等33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通过审察涉案职员微信聊天记录、诈骗平台绑定的支付账户买卖记录,进一步锁定参与不真实基金交易网站诈骗活动的各级代理商50余名,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移送起诉公告书。公安机关后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并移送起诉。其中,4人在郑某等人诈骗案中追加起诉,31人由舟山人民检察院、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26日至2022年十月20日期间陆续提起公诉,3人仍在审察起诉阶段。

2019年11月18日,浙江舟山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周某坤等37人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周某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其余3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20年11月13日至2023年4月18日,浙江舟山中级人民法院、浙江嵊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陆续提起公诉的31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均保持有罪判决。

Tags: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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