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迫劳动罪的刑事责任认定的要点是主体为用人单位,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国家劳动管理规范,在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别人劳动,情节紧急的行为。
1、强迫劳动罪的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强迫劳动罪的认定标准是: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有意的,即明知我们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会导致限制别人人身自由的害处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别人劳动;
3.本罪侵有复杂的客体,既侵有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有国家劳动管理规范。作为公民,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侵犯;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别人劳动。
5.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强迫别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强迫劳动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强迫劳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强迫别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别人推行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职员或者有其他帮助强迫别人劳动行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强迫劳动罪刑事责任
3、强迫劳动罪立案标准
1.强迫别人劳动,导致职员伤亡或者患职业病的;
2.使用殴打、胁迫、扣发薪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方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别人劳动的;
3.强迫妇女从事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忌讳从事的劳动,或者强迫处于经期、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劳动或者其他忌讳从事的劳动的;
4.强迫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
5.其他情节紧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