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消息,青海化隆县公安局近日破获一块拐卖儿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成功拯救被拐卖儿童1名。一名新生婴儿被以3万元的价格贩卖,而贩卖者居然是孩子的亲生爸爸。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尕某某系被拐男宝宝的亲生爸爸,9月19日,受害人马某诞下一男宝宝。因与马某感情不合、家庭条件差等缘由,马尕某某便萌生把孩子“送养”的念头。之后,马尕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联系到冶某某,最后双方商定以3万元价格进行买卖,冶某某买下男宝宝。现在,犯罪嫌疑人马尕某某、冶某某现已被刑事拘留,被拯救男宝宝已交还其妈妈马某带回抚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剖析:
律师觉得,犯罪嫌疑人马尕某某、冶某某涉嫌拐卖儿童罪。
目前,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下,采取绑架、抢夺、偷盗、拐骗等方法控制儿童后进行贩卖的案件大幅度降低,但一些爸爸妈妈出卖、丢弃婴儿,与人贩子拉拢婴儿贩卖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依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建议》有关规定,对于爸爸妈妈将子女私自送给别人收取钱财的案件,假如行为人具备非法获利的目的,就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典型案例:
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之8、徐某某拐卖儿童、方某某拉拢被拐卖儿童案
被告人徐某某与老婆育有三子,均已成年,想再生一闺女。2016年4月,徐某某老婆又生下一男宝宝,二人商议后以3万元的价格抱于方某某抚养。后方某某得知男宝宝系徐某某亲生男孩,2019年9月因给男宝宝上户口而案发。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亲生男孩,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方某某明知别人是以出卖亲生子为目的,而予以拉拢,其行为构成拉拢被拐卖的儿童罪。依据二人具体犯罪事实和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