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察的一种办法。
什么情形延长刑事拘留期限?
孙璐律师解答:
国内《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状况分为两类:
1、在特殊状况下提请审察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察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一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觉得拘留超越法按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需要解除拘留。经审察状况属实的,应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察未超越法按期限的,应当书面回话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