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的办法和技术不断翻新,诈骗的行为也花样百出,但市场经济行为、及人和人之交往方法也愈加有智慧和多样,如此对于刑事诈骗与一般欺诈的区别、及对诈骗的认定和诈骗犯罪的构成也提出了更高的需要·
1、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成立诈骗罪不只需要行为人推行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同事需要行为人需要对被害人的财物具备非法占有些目的。对于诈骗罪的指控,律师辩护的重点在于对“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和排除。
2、客观上未推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需要是可以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并且“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假如行为人在客观上未推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则不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诈骗罪!
3、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和当事人的财产受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假如被害人的财产受损并不是因为行为人的欺诈,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诈骗罪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认定事实需要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