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房能否作为遗产分割房子
在大部分状况下,公有住房(即承租房)没办法作为遗产进行产权分割。这是因为承租人仅享有限按期间内的用法权,而非所有权性质。当承租人身故之后,其权益将不可能根据传统意义上的遗产分配原则实行。
然而,若符合特定的政策法规及细节,则与其同属一个家庭并实质居住于此的亲属可提出变更承租人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子出租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一同居住的人或者一同经营人可以根据原出租合同出租该房子。
2、承租房能否出租
一般而言,未征得出租人向许可的首要条件下,承租者不能擅自将出租房子进行再出租。这是因为在正常的出租关系中,承租者仅享有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所出租房子进行用的权益。若未经授权便擅自进行转租行为,则大概被视为违反了出租合同中的有关规定,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出租合同中已明确赋予承租者转租权,或者出租人在知道后予以认同并赞同其进行转租,那样此时承租者便可依法进行房子的第三出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出租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导致出租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房能否作为遗产分割
多数状况下,租用房子不适用继承分割,因其所有权常归国家或集体,承租者仅具用权。承租者过世后,出租权益不可以作为遗产分割。但特定条件下,同住人或家庭成员可依法申请变更承租人。这体现了出租权与所有权在法律上的区别及特定状况下的权益调整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出租合同是出租人将出租物出货承租人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般,公有住房(承租房)不属遗产范畴,因承租人仅获用权非所有权,故不可直接分割。承租人过世后,其权益不按遗产分配。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同户且实质居住的家庭成员可申请变更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