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有什么要求
1、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办结。
2、法律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实行。
2、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书面形式向决定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7天之内作出是不是赞同的回话;
3、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4、取保候审的实行。
引使用方法条
《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