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第20号:白俊峰强奸案〕〔参考案例第51号:王卫明强奸案〕
老公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假如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老公不考虑老婆反对,甚至使用暴力与老婆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属刑法意义上的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进行性行为,不可以构成强奸罪。同理,若是非法婚姻关系,或者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实质已处于不确定状况,老公违背老婆意志,以暴力方法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强奸罪。
〔参考案例第228号:曹占宝强奸案〕强奸致使被害人自杀是不是是“强奸致人死亡”?因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紧急风险妇女或幼女身心健康后果的,应当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中的因强奸“导致其他紧急后果”。
〔参考案例第280号:李尧强奸案〕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轮流奸淫同一幼女的是不是成立轮奸?所谓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一同认识,在一段时间内,先后连续、轮流地对同一名妇女(或幼女)推行奸淫的行为。轮奸作为强奸罪中的一种情形,并不需要推行轮奸的人之间需要构成强奸一同犯罪。换言之,即便是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轮流奸淫同一妇女或幼女,仍然成立轮奸。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