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www.sishuzi.com 2025-03-12 公司经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拓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拓展经营活动;不是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拓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拓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各项条约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的名字和住所

第四条企业名字:-------------------------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设立的宗旨

第七条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能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拓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企业的设立方法

第八条企业的设立方法:

第五章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合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作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2、查阅合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知道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4、根据规定获得股利及出售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出售的出资;

6、认购本企业新增股本;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8、其他权利。

第十条合作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Tags: 公司法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