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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怎么样健全公司治理

www.nachuangyi.com 2025-03-11 公司经营

据**锡公司调查,在财务情况类似状况下,投资人想为“治理好”的亚洲企业多付20%—27%的溢价,愿为“治理好”的北美企业多付14%的溢价。然而,截至2003年底,189家里央企业的母公司中,大部分尚未按《公司法》改制———

把公司治理作为打造现代企业规范的核心,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大趋势。从国际资本市场和全球投资人来看,好的公司治理是改变经营营业额、提升投资回报、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点。

在欧洲,欧盟需要前东欧国家的企业需要改革公司治理,尤其是提升审计水平,增加透明度,只有如此,才能加入欧盟。

“亚洲国家的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假如不做根本性的改革,任何管理技能的提高与科技实力的进步,都不足以让亚洲企业在国际舞台立足”,这是**普尔公司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在公司治理上做进一步改革,同样是中国企业肩负的重任。大体上看,健全公司治理,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需要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到底什么是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与一般所讲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际上统称为“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公司治理定义界定,狭义的局限在董事会规范的安排上;广义则包含股权结构、筹资结构、银行体制、企业购并、公司控制权市场、商品市场角逐度、利益有关者的利益兼顾,等等。

现在,国际上有关公司治理的理论主要有四种:

第一,伯-利等人的理论。1932年,依据对美国企业的剖析,他们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两权离别,经济上带来了高效率;其次也带来了经营者可能并且常常违背股东利益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经营者强,所有者弱”的问题。此后几十年,西方有关公司治理的研究,大多是以这一研究为基础的。

第二,**克斯等人的理论。1995年,他们提出了两权离别的两类型型:一种是外部型,以美国公司为典型;另一种是内部型,以**国内公司为典型。欧洲国内企业的特征是,公司上市的较少,即便上市,股权也高度集中。譬如,在法、德两国,最大的170家上市公司中,80%的公司都拥有一个股份超越25%的大股东。大股东主要为两类:一个是家族,一个是其他公司。他们觉得,在西方经济学界曾时尚的公司治理种类区别法,即德、日的银行导向型模式和英、美的市场导向型模式,是站不住脚的。由于德、日两国的银行在监督、控制公司方面,并未发挥什么特殊有哪些用途。

Tags: 公司法 公司法法律法规 公司法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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