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可以撤销吗
口头承诺,一般不能撤销的,这是由于承诺一旦送达到他们,并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就构成了双方之间的约定,具备法律约束力。
1.撤销承诺意味着要单方面改变这一约定,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2.但也存在例外状况,但这一般需要在承诺送达之前,通过特定的方法(如公告)来撤回承诺,以防止其产生法律效力,一旦承诺已经送达并被他们同意,撤销就不再可能。
因此,在作出口头承诺时,应当格外小心,确保自己可以履行承诺,防止非必须的法律纠纷。
2、口头承诺的撤回与撤销不同
口头承诺的撤回与撤销在法律上存在明显有什么区别。
1.撤回是指要约人(即作出承诺的一方)在承诺到达受要约人(即同意承诺的一方)之前,通过特定方法(如公告)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行为。
2.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公告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撤销则是指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同样需要使用公告的方法,并且撤销要约的公告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公告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4.撤回是在承诺生效前阻止其生效,而撤销则是在承诺生效后试图使其失效,但一般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承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能成功。
口头承诺何时送达有效
找法网提醒你,口头承诺的送达有效性取决于多个原因。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假如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那样承诺需要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才有效。
2.假如要约没确定承诺期限,那样状况就会愈加复杂。假如要约以对话方法(如面议或电话交谈)作出,一般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才有效。
3.假如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要约以非对话方法(如书面或邮件)作出,那样承诺就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合理期限一般包含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为承诺所必要的期间与承诺的公告达到要约人所必要的期间。
5.应该注意的是,有的承诺无需公告即可生效,而是依据买卖习惯或者要约的需要作出承诺的行为时即生效,但无论怎么样,口头承诺的送达有效性都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