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评估:这种评估一般是在买卖双方发生分歧建议或存在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方法,一般不拥有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普通的价值水平。2、房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种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子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需要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拥有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3、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对交易双方买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使用两种以上的评估办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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