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x×等非法经营案
侦查职员以 45 元“钩鱼执法”,在涉案金额仅120元的情形下,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立案侦查,跨省抓捕了河南商丘某在线商城职员几十人冻结银行资金1000多万元,扣押财物数十万元。湖北潜江县检察院先以销售假复伪少商品罪审察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后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罪起诉,再变更为非法经管罪。原一审法院改变罪名判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罪,汉江中院发回重审后,检察院仍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最后,检察院撤诉,公安局撤案,常某某等人彻底无罪。
辩护人提出,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案件,即便刑事立案,也应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侵权商品销售地、涉案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互联网接入地、网站打造者或管理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发生在河南商丘,即便立案,也应由河南商丘管辖。因为互联网买卖的广汉性,结果地恐怕会遍及全囷甚至海外,若以此作为管辖权的基础,势必会导致管辖法院的不确定和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