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搬迁补偿标准怎么样确定的
房子搬迁补偿标准确定的方法是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种类、土地年产值、土区域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目、土地供应求购关系、当地经济进步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质量保障等原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规范。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子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
(一)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子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子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励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子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子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越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越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越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越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子搬迁补偿
3、房子搬迁补偿款发放的步骤是什么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法、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出货给被拆迁人。具体什么时间可以拿到,视拆迁面积、单位的大小、双方协议的约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