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合同中需涵盖什么内容
工程合同中需涵盖以下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水平、工程造价、技术资料出货时间、材料和设施提供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水平保修范围和品质保障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水平、工程造价、技术资料出货时间、材料和设施提供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水平保修范围和品质保障期、相互协作等条约。
2、工程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工程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依据具体状况定。合同的有效期应当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没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工程合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渠道
1.自行协商;
2.第三人调解:
3.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4.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根据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依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适合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