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企业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公司破产将来,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置、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职员一般包含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公司破产清算的有关法律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根据《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所有民事行为,包含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如此利于达成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倡导债权并直同意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可以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可以直接作为原告起诉倡导企业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实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成本由股东承担。
实践中,有些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况,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状况,作为企业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由于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源自公司,对原公司具备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但不可以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实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公司没有进行破产清算的,该公司不可以起诉应诉。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成立清算组织,新的清算组织为诉讼主体,承担对破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义务,清算成本由股东承担。以上就是记者对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问题的回答,期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