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诈勒索罪实刑行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怎么样精确界定敲诈勒索罪的实质刑行为
要构成敲诈勒索罪,须同时拥有四个必要原因:
第一,行为人需以恐吓、威胁和恐吓性的举止,操纵另一方交出现金或财产性利益;
第二,这一行为侵害了国家或私人所有些财产权益及别人的人身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行为人需年满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拥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这一行为还伴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行为人需要有强行索取别人财物的主观愿望。《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敲诈勒索罪与打劫罪的界限
第一,夺取财物定性实则表现为二者行为手法上的差异性。
比如在打劫行为中,行为主体需要面对面地对受害者推行其非法行径或者做出明确表示;
反之,在敲诈勒索行为中,即便不需要直接面临受害者,同样可以通过书写信件、拨打电话或发送电报等间接方法来达成我们的有关意图。
然而,请注意只须状况并不是当场对受害者产生实质威胁,即使用了强制方法,也很难认定为打劫罪,更大概被归类到敲诈勒索罪中。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组成元素,它是一个特别突出的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种类,其主要攻击对象是公私财产。
部分学者深具洞察力地提出,敲诈勒索罪包括的双重打击目的,包含了人与公私财产两个层面。
若从这个角度深入探讨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点,大家便可发现其行为所针对的只是财产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其攻击目的仅限于公私财物,并不涉及人本身。
而且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多样的,实质上不只损害了公私财物的财产权益,同时对于别人的人身安全与其他民事权益也都构成了紧急威胁。
如此的特质使得本罪在与偷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上显而易见。
因此,我坚信敲诈勒索罪的直接攻击对象应该设定为公私财物。
即便是在客观行为层面上来看,该犯罪行为总是采取恐吓、威胁、威逼等方法,来压榨被骗者被迫交出他们拥有些财产。
其中的威胁一词,意思就是以提供不利后果作为条件,迫使被骗者不能不出于无奈而处分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敲诈勒索罪如何处罚
根据国内刑法规定,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罪犯将会依据其行为情节的恶劣程度予以应有些惩罚。
一般情况下,假如罪犯推行了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少量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那样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紧急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紧急情节时,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罚金的严厉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定义的具体标准,会由于不同区域的经济进步水平而产生差异。
除此之外,犯罪方法的残忍程度、所导致的社会风险性与其他有关情节都会对量刑结果产生要紧影响。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全方位考虑各种原因,以确保作出公正适当的判决。
怎么样界定敲诈勒索罪
构成敲诈勒索罪需拥有四个原因:以恐吓等方法迫使他们交出财物;侵害国家、私人财产或别人权益;行为人拥有刑事责任能力和年龄;有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