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不少企业并没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是企业需要要知道的内容。
第一个法律风险是劳动者以职员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进而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在职员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是比较高的,且在司法实践中也会被法院支持。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会让职员签订《自愿舍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之类的文件,但假如该文件是格式文本或者用人单位之后承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劳动者又倡导缴纳社会保险,该文件的效力会大优惠扣。
第二个法律风险是在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之后,可以需要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补缴的成本支付给劳动者,由于这个是实实在在的损失。
第三个法律风险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别为伤残,在没工伤保险的状况下,各种成本将均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对于小企业来讲是很大的负担。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
第四个法律风险是职员怀孕后的生育津贴损失,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状况下,也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第五个法律风险是职员生病时产生的医疗费,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状况下,也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第六个法律风险是被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