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年初的疫情影响了整个中国,为了防止出现更大规模的聚集性传染,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大多数企业要延期复工,一些个体户和外地打工者因为回家春节,不少人都没办法正常复工,但租住的房屋租金却还有正常缴纳。于是非常期望国家在疫情期间对房租方面能颁布有关的减免政策。那样,疫情期间申请减免房租的条件有什么?
疫情期间申请减免房租的条件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状况颁布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如此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如果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依据合同规定,看是不是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的话,也是可以倡导减免租金的。
承租人出租房子的目的是用房子,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承租人在短期内没办法正常用房子,虽出租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是什么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期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法》第五条的公平原则视情适合延长租期、减免租金,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致使的不利后果,承租人以此需要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
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或者导致别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可以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以预见、不可以防止并不可以克服的客观状况。
此次疫情涉及到各行各业,但不同行业遭到的影响大小不同。承租人分为经营性用房承租人,也分为普通个人承租,用于居住的承租人。而对于经营性用房又会依据不同行业特质产生不一样的影响,不可以以偏概全。
在疫情期间,依据《房子出租合同》,房东的权利、义务分别是收取租金、提供住房,租客的权利、义务分别是冒着风险返回并用住房、缴纳疫情期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