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赔偿后还可以要回去吗
医疗事故赔偿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要回去的。这是由于,一旦双方就诊疗事故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该协议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当然,也存在例外状况。
1.假如事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先的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致使受害人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未能真实表达我们的意愿,那样受害人是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
2.一旦协议被撤销,原先基于该协议支付的赔偿款项,理论上是大概被需要返还的。但应该注意的是,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并且需要满足肯定的法律条件。
2、医疗事故和解后能否再追究
法律快车提醒,医疗事故和解后,一般是不能再追究的。这是由于,和解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
1.一旦双方就诊疗事故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就该医疗事故的处置达成了一致建议,并且已经根据协议进行了处置。
2.假如第三追究,就违反了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
3.假如事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先的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致使受害人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未能真实表达我们的意愿,那样受害人仍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
3、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具体包含:
1.医疗费:根据医疗事故对病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成本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成本。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成本支付。
2.误工费:
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降低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3倍以上的,根据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病人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依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低于15年;70周岁以上的,低于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普及型器具的成本计算。
7.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生活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质扶养且没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根据病人实质必需的交通成本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导致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6年;导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3年。